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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将做重要调整

1998-02-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郭扶庚)国家教委最近决定调整中小学部分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日前,记者就此问题,向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副司长金学方进行了独家采访。

金学方副司长说,本次对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调整,将在不改变现行课程结构、课时、教材体系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原则进行。调整后,要保证大多数学校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调整的学科,小学为语文、数学。初中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对小学自然、社会和初中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如有需要,也可适当调整。

根据国家教委的部署,为使调整后的教育内容、教学要求更加适合各地的具体情况,这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的调整工作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进行。金学方介绍具体的调整方式和要求是:第一、适当删减教学内容。部分学科教学内容较多,与课时矛盾突出,必须删减一部分教学内容。所删内容须是不影响学生继续学习的繁琐要求或内容,或学科间有不必要的重复,或当前理论界、学术界仍有争议的,或使用价值极少的内容。第二、适当降低教学要求。教学要求过高,实际教学很难达到,或不降低要求层次,就很难控制相关内容的教学深广程度。第三、将部分教学内容改为选学内容。对仅与部分学生生活经验相关,或必须有较高的物质条件作保证,或学生今后仍要重复学习的教学内容可改为选学。第四、适当缩小考试内容范围。对只在学习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或只要求学生初步了解的内容,或教学中不要求全体学生掌握的内容,或教学要求不明确的内容,可限定为只学不考。为使本次教育内容及教学要求调整工作和高中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工作统筹考虑,国家教委正在组织力量对现行高中课程中的数学、物理等学科的部分教学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整,以使普通高中阶段课程内容和要求的调整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内容和要求的调整相衔接。

一个时期以来,许多学校开设了旨在丰富学生感性知识,提高观察、分析、动手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参与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活动类课程。金学方副司长希望各地因地、因校制宜组织学生接触自然、接触社会,通过动手操作,参与实践,获得直接知识,提高活动类课程的质量,防止走过场。

除课程方案规定开设的学科类和活动类课程外,其他诸如人口教育、青春期教育、健康教育、国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减灾教育、消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等均属专题性教育。金学方指出,这些教育内容进入学校课程有积极意义,但应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凡进入学校的专题教育内容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课程计划的具体情况审批。专题教育的着眼点应放在增强学生的意识上,对于有关的基础知识、常识,应尽可能结合相应的学科课程进行,不再另编学生用教材。禁止通过组织专题教育内容的知识竞赛,以赛促销,加重学生的经济负担。各地在本次调整中应建立对开设专题教育的管理制度,根据课程计划对总课时数的规定,将这些教育内容按一定课时比例安排到地方课程中,并使之制度化,坚决杜绝随意增减课时的状况。

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调整势必对考试有一定影响,金学方副司长说,国家教委严格规定,对在本次调整中所删减的或改为选学和定为不考试的内容一律不得作为中考和其他考试的内容。考试命题的标准一律以本次调整后的内容和要求为依据,不得任意拔高。在普及初中教育的地方,要取消小学升初中的考试。除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两者合一外,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形式的统考,初中阶段一般不实行会考;期末考试及平时考查应由学校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命题,要严格控制试题量和难度;应多角度、多形式地全面考查学生学习水平。国家教委有关部门也准备继续扩大高考改革试点工作,探索高考改革的思路,在少数省市进行“3+1”、本科和专科考试两套试题等有益的实验。

调整对广大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金学方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要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培训,树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观念,明确义务教育是为每个学生获得终身学习的能力以及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打基础的教育,建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价值观,了解和热爱每一个学生,给予他们最需要的关怀和帮助,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充分的发展。优化教学过程最根本的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过程,学会学习,使他们成为真正的学习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获取信息,分析、讨论、利用信息,解决问题的机会。为此,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指导和管理,引导、鼓励、支持教师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探索和实验,并建立相应的教学评价体系,充分挖掘、利用各种教学资源,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对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及时推广,以吸引更多的教师主动参与到优化教学过程的探索中,不断完善改革措施,扩大改革影响和规模。

金学方说,国家教委对这次调整工作十分重视,1998年2月6日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领导,投入必要的人力、经费,并根据调整原则和要求,责成省教研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结合本地实际进行调整。调整方案于1998年5月底前报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审核备案,力争于1998年9月起实施。调整方案确定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使调整要求落到实处。对调整的有关学科的教材,应加发说明,使教师和学生明确删减调整的内容与要求。要逐级做好培训,使全体教育、教学人员明确调整的意义、要求,在教学过程、教学评价中把握好调整要求。各级教研部门、学校和广大教师要把优化教学过程作为现阶段教学改革的重点,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认真提高教学质量。各地要以这次调整为契机,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管理,严肃执行课程计划,建立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

金学方副司长最后说,希望通过这次调整能够比较有效地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力地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从而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全面发展的时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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